阿拉伯人在臺灣—鹿港丁家的故事
作者:李進億
阿拉伯人在臺灣—鹿港丁家的故事
文:李進億
鹿港丁家為鹿港百年書香望族,家族經營船頭行致富,最為人所熟知的則是出過進士丁醴澄;但說到丁家是阿拉伯人的後裔,有位「阿拉伯祖公」,就鮮為人知了!
其實,在兩岸開放探親以前,就連丁家子孫都不清楚自己擁有阿拉伯血統,直到丁家子孫到福建晉江陳埭祭祖之後,比對兩岸祖譜才赫然發現家族的「身世」可追溯到南宋的丁節齋(陳埭丁家的始祖)。族譜中也記載著四世祖丁仁庵眼瞳閃爍、顴骨高聳,長相特徵並不像是漢人,加上陳埭丁家祭祖用牛肉取代豬肉、世代信奉回教的傳統,鹿港丁家的後代才恍然大悟,明白了為什麼族人鼻子要比一般人來得挺直,原來是阿拉伯人的後代!
鹿港丁家的「阿拉伯祖公」名叫丁節齋,他可能是經由海上絲路到中國的阿拉伯海商,在南宋年間定居於當時的國際大商港—泉州,改漢名、漢姓以經營海上貿易。進入明朝之後,經商為業的丁家受到海禁政策的影響,開始將家業轉移到農業與科舉上;但明末海禁鬆弛,丁家又開始經營南海貿易,並逐漸移民海外的臺灣、菲律賓及緬甸等地,擴展家族新天地。其中,臺灣的貿易大港—鹿港就是丁家主要的移居地,經歷乾隆末年以來三百年的生聚經營,「鹿港丁家」名聲之盛,已不下於原鄉的「陳埭丁家」,成為聞名臺灣的世家大族了!
移居鹿港的丁家子孫中以「丁協源」一系最為著名,「協源」是丁家在鹿港經營船頭行所用的店號,之後漸漸沿用為丁家的家號。丁協源的開臺祖是十八世的丁樸實,約在乾隆末年攜子渡臺,當時鹿港被清廷開為與泉州蚶江港對渡的正口,臺灣與泉州的貿易往來更為熱絡,以經商為業的丁樸實就在這波時代潮流的推移下,選擇前往充滿新機運的臺灣發展。
丁樸實帶領兩個兒子在鹿港打拼事業,人生地疏及資金缺乏讓他們吃盡苦頭,艱苦奮鬥 20年後才打開局面。剛開始經營雜貨業,資本累積後開起往來兩
彰化縣鹿港鎮丁家大宅一景/國家教育研究院提供
岸貿易的船頭行,店號「協源」,漸漸成為鹿港屈指可數的大船頭行。兩個兒子中,繼承父業的是丁克家,以孝順聞名,曾在一次大火中冒死救出父親,在鹿港地方上傳為美談。丁樸實喜歡聽戲,丁克家白天經商,晚上常不顧勞累帶父親去聽戲;父親死後,他哀痛欲絕,每逢忌日一定隆重祭奠。丁克家的孝行後來也受到清廷的認可,准許建立孝子坊,表彰他的孝行。近年來華視更將「丁克家孝行」編成連續劇,郵局也把他的故事印成郵票發行。
丁克家常以自己不能讀書為憾,所以在經商致富後,特別重視弟弟們跟子孫的教育,造就了丁家濃厚的文風。丁克家共有七個兒子,也就是日後「丁協源七大房」的房祖,在丁克家的刻意栽培下,七子都知書達禮,大多擁有生員或納捐而來的功名。其中,六子丁醴澄考上進士,「六房進士」聞名當世;而五子端凝為封贈武官,擅長武術。
鹿港丁家允文允武的成就,使其經商有成之後,得以進一步擴展家族的名聲與地位,逐漸成為鹿港的世家大族。
彰化縣鹿港鎮丁家大宅一景/國家教育研究院提供
丁醴澄是丁克家的第六個兒子,他在 1873年(同治 12年)考中舉人,7年後進士及第,是丁家功名最高者,人稱「六房進士」。而丁醴澄的兄弟子姪輩獲得功名的共有 8位生員,顯示丁家到了來臺的第三代,已從商業貿易之家轉變為官宦書香之家了。丁醴澄及第之後,對內致力培養子姪輩讀書應考,對外則積極參與地方公益事業,讓鹿港丁家的美名累積,成為人們口中的詩禮積善之家。丁醴澄的社會參與事業有二:一是為地方請命,奏請朝廷將彰化一帶海防重任歸鹿港同知管轄;另一件是在鹿港建立節孝祠,表彰地方上的節婦及孝婦。這兩件公益事業造福地方,贏得鹿港人對丁家的尊敬。
太陽旗下的丁家—新協源六房再興家業
1895年,清廷割讓臺灣,在日本太陽旗籠罩下,鹿港丁家的命運也隨之轉變,族人為表現對清廷的效忠與氣節,紛紛內渡回到原鄉晉江陳埭,但因祖業還在鹿港,也有留守臺灣的;部分內渡的族人在局勢穩定後,陸續回臺。丁家曾在 1893年分家,大房、二房及三房留居祖屋,稱「舊協源」;四房、五房及六房移居新厝,稱「新協源」。其中六房在日治時期的發展最為活躍,使丁家得以振興。新協源六房在房中寡母女性的辛苦持家下,繼承六房進士的書香家風,在日治時期接受新式教育,家中醫生及教師輩出,又與鹿港辜家及基隆顏家聯姻,家道逐漸中興。鹿港丁家從繁盛、中挫到再興的歷程,正是臺灣大家族堅韌生命力的具體呈現,商業經營與詩禮傳家並行不悖的家族傳統,也是臺灣眾多家族史的縮影,其故事值得我們再三思索回味。
鼓動丁家文風的「書田」
鹿港丁家維繫書香傳統,歷久不衰,族中文人士子輩出,鼓勵子弟讀書的「書田」為其祕訣之一。記載丁家分家細節的〈鬮書〉中,對於「書田」的功能與規則有著詳細的介紹:
自光緒十八年起,所有歷年長息之項,存作延慶堂書田,照七大房輪流當公承辦讀書年應酬等費,并公請明師教督小學,束金、節儀、伙食、什費,定以壹佰陸拾元。如得合明師固妙不然,或各外出從師,即以壹佰陸拾元就所讀之人之歲照攤。..又訂至三十歲不會進中者不得領,未三十歲即進中者亦不得領。..
——〈孝子純良公派下長房鬮書〉,光緒 19年
從這段記載中,可以看出丁家培養子弟讀書向學的用心,丁家以七大房集資的公款為族中子弟延請教師,又規定過了三十歲還未中舉者不能再領,給予子弟壓力加緊用功讀書。書田的設置讓丁家子弟讀書無後顧之憂,詩禮家風得以延續不墜。